5月16日上午,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了《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》和《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》。根据办法,督导评估内容包括办园条件、安全卫生、保育教育、教职工队伍、内部管理等5个方面。督导评估结果应作为幼儿园年检、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。
关乎幼儿园两大文件:
一、《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》指出,到2020年,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%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%左右。
二、《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》颁布,督导评估以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为基本依据,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、安全卫生、保育教育、教职工队伍、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。
《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》
督导评估以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为基本依据,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、安全卫生、保育教育、教职工队伍、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。
1.办园条件: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、办园经费、规模与班额、园舍与场地、设备设施、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。
2.安全卫生: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、膳食营养、卫生消毒、健康检查、疾病防控、安全教育、安全风险管控、校车及使用情况等。
3.保育教育: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、教育内容与形式、教育计划与方案、活动组织实施、师幼关系等情况。
4.教职工队伍: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、教师、保育员、卫生保健人员、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,教职工专业成长,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。
5.内部管理: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、管理机制、经费管理与使用、招生、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。
与以往的幼儿园评估相比,此次督导评估在评估范围、评估周期、评估内容和评估结果运用等方面都有较大的不同。
1. 评估范围——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现了幼儿园、附设幼儿班、幼教点的全覆盖,未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也被纳入评估范围。
2. 评估周期——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是周期性的,3-5年为一个周期,在一个周期内,所有幼儿园(班、点)至少要接受一次督导评估。
3. 评估内容——督导评估的内容聚焦在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方面。
4. 结果运用——本次评估强调既要发现问题,又要督促整改,通过评估既为政府决策依据,又为幼儿园办园提供指导和帮助。
1. 将会推动各地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,实现依法治教。
2. 将会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,不断规范办园行为,提高保教质量,保障幼儿身心健康,快乐成长。
1. 督导评估工作由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。督导评估的方式包括现场观察、问卷调查、座谈访谈、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。
2. 督导评估工作由各省级督导部门负责制定本省《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》,县级教育督导部门遵循属地原则负责具体实施。省、市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对县级督导评估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指导。
3.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采取“双随机”方式对各地督导评估工作进行专项督导,结合省级督导评估报告和相关数据信息形成国家督导评估报告。
4.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督导评估报告应向社会发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
1.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果应作为幼儿园年检、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;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、健康等基本要求的幼儿园,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。
2. 各地要对督导评估为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,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园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。
3. 地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报送本级人民政府的督导评估报告,要作为制定学前教育政策、加强幼儿园管理的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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